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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婚姻登记常见问题
2023-05-04 04:22

一、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在中国驻汤加使馆登记结婚?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在汤加的中国公民(居住指已在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长期居留许可,持有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注:申请人双方中有一方为临时来人员的,无法在我馆办理结婚登记。

第二,男女双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如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等。

第三,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馆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请结婚登记一般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男女双方有效中国护照和汤加居留许可。

第二,3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我馆无拍照服务)。

第三,离婚无配偶当事人应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还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如系丧偶后再婚,应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如要求在结婚证上加注男女双方国内居民身份证号码,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三、结婚登记是否需要预约?

需要预约。现阶段请发送邮件至我馆领事证件咨询邮箱 nukualofa@csm.mfa.gov.cn 进行资格预审和预约登记。

四、结婚登记是否现场发证?

结婚登记均为现场发证,如当事人不能当场取证,则结婚登记无效。

五、结婚登记怎样收费?

免费办理。

六、为方便在汤加使用,能否为使馆颁发的结婚证办理英文公证?

可以。建议在登记结婚现场提出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根据申请份数提交相应数量的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按公证办理标准收费。

七、如不符合在使馆登记结婚条件,但符合在汤加当地登记结婚条件,结婚证怎样在国内使用?

首先将汤加结婚证送汤加外交部办理认证,再将汤加外交部认证过的文件送我馆办理认证。按认证办理标准收费。

八、在使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回国以后是否需要再次登记?

无需重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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