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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护照旅行证办理手续的通知
2018-12-31 11:30

  根据国内要求,中国驻汤加使馆将进一步简化护照和旅行证办理材料要求和手续,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护照换补发

  (一)已在汤加连续停留达180日以上或已获得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中国公民,如遇护照有效期届满、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损毁不能使用、遗失或者被盗等情况,均可向我馆申请换补发护照。

  (二)换补发护照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赴第三方机构开具国籍状况证明,但须填写并提交《国籍状况声明书》(见附件)。

  (三)换补发护照时,如申请人签证、居留证件过期或因护照丢失无法提供有效签证或居留证件的,可提供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房租、固定电话、水电气账单等相关材料,作为申请人在汤加居留的证明。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赴第三方机构开具居留状况证明。

  二、关于申办旅行证

  短期出国(180日以下)的中国公民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的情况,可向我馆申办旅行证。

  三、关于未成年人申办护照或旅行证件

  对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护照或旅行证件,不再要求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并签署同意书,只需父母双方中任何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并签署同意书即可。

  上述做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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