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国籍冲突”人员申办旅行证材料要求和发证时限
2018-12-31 06:50
“国籍冲突”人员系指根据我国籍法认定具有中国国籍,同时因出生地国籍法或第三国(如外籍父母或所属国)国籍法又具有他国国籍,造成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人员。现就此类人员申办中国旅行证的材料要求和办证时限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颁发(指为从未持有旅行证者首次签发)所需材料清单;
1. 申请表;
2. 照片;
3. 申请人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父母结婚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只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
8. 如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9. 如申请人系中国公民境外代孕所生子女,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孕新生儿出生证明、代孕协议、精卵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换发(指为已持有旅行证者签发新的旅行证)所需材料清单
1. 申请表;
2. 照片;
3. 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只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
(三)补发(指为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的申请人签发新的旅行证)所需材料清单
1. 申请表;
2. 照片;
3. 旅行证复印件(如有);
4. 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的书面情况说明;
5. 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只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
二、办理时限
正常情况下,受理后4个工作日发证,特殊情况个案处理。